秉扬科技(83667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核查意见
描述:
...产品详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人”)作为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扬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督管理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秉扬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做了核查,详细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5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6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5,632.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75.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 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95号)。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67.61万元,投向年产 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5,673.42万元,其中 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要求》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制定了《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做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共有 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不超过 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12月 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2024年 5月 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年 6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不超过 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 4,000万元。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秉扬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符合《监督管理要求》《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秉扬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 在,请说明应对措施、资本预算要不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整体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为了在逐步的提升的安全、 环保和质量发展要求基础之上,严格把控建设项目整体质量,降低建设及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公司对开拓方案、采矿方法与设 备选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设具体方案一直在优化;此外,受矿山征地、涉农等相关事项对项目进度产生 了较大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 2023年 3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 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年产 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 2024年 12月 31日。 2024年 3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 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年产 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 2025年 6月 30日。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年产 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441.22 万元。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计划用于矿山基本的建设、设备采购及人员费用等方面。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不超 过 4,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12月 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2024年 5月 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年 6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不超 过 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9个 月。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000万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3、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存储产生的利息。
4、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高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系募投项目变更时,拟投入新项目的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存储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