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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批边督边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一轮向永州市转办的群众信访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15:36:59    浏览次数:1次
导读: ...

  日下午,区教育局深入永州市第八中学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运动场安装了四个对称的高音喇叭”、“离居民住宅楼只有

  经核实,该校在运动场周边安装的四个高音喇叭,与学校围墙外的居民住宅楼距离较近,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确实需要在每天特定时间播音数十次,与周边居民生活作息规律有所冲突,对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

  处理情况:区教育局对该校下发了《关于立即整改运动场高音喇叭扰民问题的通知》,责令该校立即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永州市第八中学已拆除运动场相对靠近居民住宅楼的两个高音喇叭,并降低了另外两个喇叭的音量,明确规范和限制了运动场剩余两个高音喇叭的使用:在开展户外教学活动时,必须在白天八小时内的上班时间,晚上一律不开展任何需用广播的户外教学活动。尽可能调节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开展与周边居民生活作息规律之间的平衡。

   2018年11月30日下午,区教育局深入永州市第八中学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运动场四个高音喇叭噪声扰民”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实,该校在运动场周边安装的四个高音喇叭,与学校围墙外的居民住宅楼距离较近,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确实需要在每天特定时间播音数十次,与周边居民生活作息规律有所冲突,对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

  处理情况:区教育局对该校下发了《关于立即整改运动场高音喇叭扰民问题的通知》,责令该校立即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永州市第八中学已拆除运动场相对靠近居民住宅楼的两个高音喇叭,并降低了另外两个喇叭的音量,明确规范和限制了运动场剩余两个高音喇叭的使用:在开展户外教学活动时,必须在白天八小时内的上班时间,晚上一律不开展任何需用广播的户外教学活动。尽可能调节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开展与周边居民生活作息规律之间的平衡。

  松柏瑶族乡南峰山村南城山寨石场开采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恶意占用国家公益林地等问题。

   2.采石场产生固废直接排放小二型水库(实为山塘),致水库污染严重不属实。

  关于采石场损毁生态保护林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南城寨石场占地面积为106.6亩,其中占用公益林面积66.8亩。原开采区面积27亩,后开采区面积34.5亩,堆料区和工作区面积45.1亩。

  关于采石场产生固废直接排放小二型水库(实为山塘)致水库污染严重的问题不属实。

  县水务局于2018年11月27日上午到南峰山村南城寨石场及该村小(二)型水库实地调查,调查的情况如下:

  该村的小(二)型水库,实为山塘,总库容约3万方,为一般山塘,兼有防洪、灌溉功能。

  目前,石场已修建滤池坝,石场固废排放物先排放到滤池坝,通过滤池坝沉淀后再排至该村山塘。

  (一)采石场损毁生态保护林问题。1.在2017年10月15日,县林业局对南城寨采石场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该石场立马停止开采销售行为。2.在2017年10月26日,县林业局将南城寨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案移交给县森林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于2017年11月15日已立案侦查。3.在2017年12月县林业局将采石场损毁公益林面积上报省林业厅进行了变更调整,并停止发放调整面积的公益林补偿金。(二)采石场产生固废直接排放小二型水库(实为山塘),致水库污染严重问题。1.责令石场加高滤池坝右侧挡土墙。2.县环保局已针对该采石场固废堆放不规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要求该采石场进行整改。

  1、道县环境监察大队10月份查获一批约10吨非法转移的废旧蓄电池,未按两高司法解释的环境污染罪移交,仅罚款处理,蓄电池也未没收。2、道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县检察院对群众举报的道县柑子园镇周邝村水库边一周姓老板的塑料加工厂未依法查处,反而给予补办环评。

  11月30日,经县环保局、县安监局、柑子园镇政府等部门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查获一批.....没收”问题属实,别的问题不属实。详细情况如下:

  1、经核查,县环境监察大队对查获的非法转移的废旧电池进行了立案调查,因未达到环境污染罪移交要求,县环保局责令其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非法收集的危险废物交有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2、经核查,县环保局于18年3月对该厂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该厂根据要求停止了生产,并自行拆除了塑料颗粒生产线月,该厂已自行拆除制袋生产线。县环保局并未为该厂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处理情况:根据柑子园镇周邝村塑料加工厂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18年12月1日,县环保局对该塑料加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道环罚听告字〔2018〕72号),责令该塑料加工厂立即拆除制袋生产线日,该塑料厂已拆除制袋生产线。无

  11月30日至12月4日,经区畜牧水产局、区环保局以及上岭桥镇政府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其中反映“养猪场离湘江不足500米”不属实;“无环保措施,使用暗管偷排,养殖污水污染江水”不属实;“江水中可见死猪”不属实;“石粪沉底达约40厘米,影响居民井水饮用,异味扰民”不属实;“多次反映未果”不属实;“环保局取水化验的不是污染的井水”不属实;“区疾控中心取水化验的不是污染的井水”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经现场调查核实:1.养殖场距离湘江1公里左右,距周边最近的村民住房约

  200米,在村内基本上闻不到异味;2.公司建有大型化尸池、黑膜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2014年取得了《关于永州市天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3.经现场核实,该养殖场并未使用暗管偷排养殖废水、废渣至石江;未发现死猪丢弃至江里(该公司有专门的化尸池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江底并无沉淀的猪粪。该公司养殖场的猪舍采用封闭式设计,实行雨污分流,干清粪做有机肥使用。养殖废水不外排,经过公司专门的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统一用于灌溉林地和菜地,实现农牧种养结合。 2018年11月22日至

  23日,区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养殖场处理后的废水以及周边最近村民郑冬元(离天丰养殖场约220米)和郑建华家(约500米)的井水(信访人在现场时未提出异议)均进行了采样。因距离养殖场200米左右的郑黎明家长期居住在城区,家中井水已经有四五年没用,故不进行采样。监测报告结果为:1.养殖场处理后的废水监测数据均达标;2.村民郑冬元和郑建华家中的井水除氨氮外,其他监测数据均达标;3.养殖场处理后的废水中氨氮含量低于郑冬元、郑建华家中井水中氨氮含量。曾在2018年5月份,有关部门收到上岭桥镇阳山观村村民举报后,针对村民反映天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粪污对当地环境和饮水造成了污染的问题,区环境监测站对养殖场处理后的养殖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为达标。区疾控中心对周边村民家里的井水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大肠杆菌超标,其它项目不超标。对此,区委区政府投资

  40万元新建了阳山观村集中供水工程。2018年8月份区疾控中心对井水进行采样检测时,信访人也在现场,检测报告数据显示井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目前,该项目建设已完工。属实

  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冷水滩区将加强对永州市天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后期监管,督促其继续按要求运转环保设施,污水不能外排。无

  永州市永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该厂使用燃煤锅炉,废气直排,有刺鼻味道;工业废水直排;噪音扰民。

  该企业有一台6蒸吨的锅炉,使用燃煤为燃料,废气经除尘脱硫后排入外环境,监测锅炉废气的排放浓度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该厂使用燃煤锅炉,废气直排,有刺鼻味道”问题不属实。3、公司制作中的少量废水,处理后全部用于搅拌工序,除尘脱硫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存在工业废水直排情况。“工业废水直排”问题不属实。4.企业的噪声经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监测,厂界噪声在标准限值内,且周边居民较少。“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不属实

  30日至12月5日,经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梅湾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食堂油烟扰民”属实;“醉永州酒店油烟扰民”不属实;“噪音扰民”不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醉永州酒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进行环保检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场调查过程中,就餐人员比较文明,未发现有大的生活噪声。

  11月30日,区城管执法局对醉永州酒店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环保检测通知书》,责令醉永州店主尽快联系有资质的检验测试的机构进行油烟、噪音排放检测;责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尽快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检测。区环保局对醉永州酒店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做了《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责令醉永州酒店在2018年12月3日前必须要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责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立即整改,尽快安装好油烟净化器,并提供有效的油烟检测报告。整改情况:目前,醉永州酒店已提供了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结果为油烟排放和社会生活噪声达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做了油烟检测,检测报告结果为油烟达标排放。

  新龙公司在线江冲开采锑矿,废矿渣长期堆放山里,污水无限制排放,地下水源断缺。

  :针对新龙公司的环境影响问题,我县制定了《东安县金江流域锑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8—

  、CM590及PD310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并且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治理资金。东安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2月向省国土资源厅呈送了报告(东政〔2018〕10号),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1月向省自然资源厅呈送了报告(东国土资〔2018〕78号),目前争资立项工作正在积极争取当中。二是转运矿渣。委托金顺运输公司从黄泥洞矿区运输矿渣到红狮水泥厂用来生产水泥,目前已转运20000吨。二是开展农村安全引水工程。2018年对矿区周边新龙村实施了农村安全引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目前项目已接近尾声,预计12月底可完工,项目完工后,可解决新龙村全村人的饮水问题。无

  鑫聚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加气块砖,锅炉使用煤作燃料,浓烟滚滚,有刺鼻味道;该厂无排污管道,废水渗漏地下,污染地下水。

  、公司的原料主要有石灰、水泥、河砂等,石灰和水泥运入厂内,直接卸入专用的料仓内备用,基本的产品为加气砌块;“生产加气块砖”问题属实。2、该企业有一台

  、企业生产中的蒸压养护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全部用于搅拌工序,不存在工业废水渗漏地下的情况;厂内的雨污分离不完善,只是厂区部分未经沉淀处理的雨水流入外环境。“该厂无排污管道,”问题属实,“废水渗漏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属实处理情况:零陵区环境保护局针对企业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零环责改字

  月30日,经县林业局、市林业局、白牙市镇林业站、山水村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永佳新村五组陶粒厂从烟囱里面排放的灰尘扰民,从烟囱里面排出的烟呈白色。建议取缔这家陶粒厂。

  月1日,蓝山县科商粮经信委、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太平圩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进行联合调查核实,反映“永佳新村五组陶粒厂从烟囱里面排放的灰尘扰民,从烟囱里面排出的烟呈白色。建议取缔这家陶粒厂”情况不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2、县科商粮经信委、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太平圩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经永州市畜牧水产局、富家桥镇政府、零陵区畜牧水产局、零陵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反映“村里面的饮用水源被附近的养殖场污染了,养殖场关停后未进行后续修复。”问题不属实。富家桥村的主要饮用水源有以下三处,一是建华公司的自来水厂,不存在被污染的问题;二是羊毛岭山上的山泉水,沿途不存在污染问题;三是潇水河富家桥段也未曾发现被污染的情况。

  日,接到转办信访件后,县城管、交通局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1、我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龙家村对面,一是由于少部分垃转运车辆密闭性不好,二是部分城区垃圾转运站未进行前端灭蝇除臭处理

  从而导致有臭味溢出。但是该处水井已废弃多年,并非现在村民的饮用水源。当初在垃圾填埋场建设时,县委、县政府已为该村全部接通了自来水,目前村民生活用水水质与城区居民一致。2、“附近环城东路、新嘉公路停修了,扬尘大”反映的问题与第二十五批D149号交办件投诉内容重复。由于新田县城南门桥至新嘉公路的连接线米的碎石铺设路面,没有硬化,扬尘渣土污染现象确实存在。属实1

  2018年11月30日,接到转办信访件后,李勖川副县长带领县安监、环保、国土、林业、畜牧、龙泉镇等部门,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米以上,符合安全距离标准。采石场矿区道路无降尘设施。所以,“龙泉镇兴龙村采石场在塘下水库周边,有灰尘”属实。采石场办理了林业手续,矿区剥离层在矿权范围内,采石场用地范围内无林木,主要植被为茅草。爆破作业均由永辉爆破新田分公司人员监督实施,未发现放炮时将玻璃震坏情形。所以“该采石厂砍伐树木,放炮时将玻璃震坏了”不属实。2、承包协议显示从2011年11

  1日塘下水库发包给欧国旺,用于经济鱼类养殖。协议到期后,承包方以养殖鱼类未捕捞完为由,接着来进行养殖管理。到2018年10月中旬,养殖鱼类基本捕捞完毕,欧国旺不再进行养殖管理。2018年6月,县畜牧部门工作人员发现欧国旺准备往水库投化肥,被及时制止。所以,“塘下水库养鱼,投化肥”属实,“污染水源”问题尚未定论,新田县已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水质进行仔细的检测,目前检测结果还未出来。属实针对采石场矿区道路无降尘设施一事,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已经及时指导企业完善污水收集沟,做到雨污分流,完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待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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