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日,八步区建造中路一民房三楼产生火灾,屋内仅有一名5岁儿童被困,家中无其他大人关照。经了解,孩子的家人外出,孩子单独留在家中,
2022年4月10日,八步区莲塘镇一家保温材料厂产生火灾,所幸消防救援人员补救及时,火灾没有形成人员受伤或逝世。经消防部分查询,起火原由于小孩玩火点着厂房内的易燃挤塑板引起火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则,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分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许监护人加以管束;在必要的时分,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则,关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才能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形成别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侵权职责。
所以,“熊孩子”“玩火”形成的经济损失,由家长买单。但假如“玩火”过头,构成了放火罪,年满14周岁,“熊孩子”要自行承当刑事职责;不满14周岁的“熊孩子”也或许面对专门矫治教育等惩罚性办法。
再次提示一切的小朋友及家长,放火罪是损害公共安全罪的严峻犯罪行为,是指成心放火焚烧公私资产,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焚烧资产时,不论资产是别人一切仍是自己一切,只需足以损害公共安全,就归于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