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的部署,依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方面提升产品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衡水实际,近日,衡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方面提升产品质量若干措施的实施建议》,围绕标准引领、质量管理、科技赋能、质量服务、品牌牵引、监管执法、工作协同等7个方面提出24条措施,快速推进产品质量品质升级,引领带动衡水区域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助力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建设。
全面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对获批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省级和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对主持制修订的企业每个项目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组织企业对标学习,形成特色鲜明的自身质量管理模式。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全部设立首席质量官。加强对质量认证活动的监管与服务,每年帮扶小微企业150家以上,每个县(市、区)每年培育2个以上典型案例。帮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积极培树优秀企业家和工匠标杆,开展衡水“金牌工人”和“能工巧匠”选树活动。
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建成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场景。支持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50万元;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再奖励50万元;对制造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和成果转化项目,给予省奖励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配套奖励。实施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到2023年底,实现专利导航项目3项。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充分的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转化专利1850件以上。
以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质量基础设施为依托,有机融合检测、标准、计量、认证、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建设协同创新服务平台试点。扎实推进工程橡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到2025年,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带领企业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每年培训服务企业150家次以上。推进衡水市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服务平台及NQI工作站建设。扎实开展“服务企业行”活动,力破公司发展痛点,以优质高效质量服务,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民生。
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培育推荐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大“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争创力度,对每家新获得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将衡水“9+5”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全部列入市、县政府质量奖培育名单。到2025年,累计培育市政府质量奖企业30家以上,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积极推荐获奖企业列入省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年度随机抽查企业占比3%以上。对新设立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给予1至2年包容期,实施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建立农产品、食品、药品、重点工业品等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监测、食品评价性抽检、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8%、98%、99%以上。深化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和“打假保名优”等专项行动,强化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品牌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健全市、县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完善产品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加大产品质量在质量工作考核中的权重。推动质量文化活动进企业、进园区,在主流新闻媒体推广宣传质量标杆先进事迹,对典型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