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阅决议。现将作出的批阅决议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神环环发〔2023〕62号关于神木市汇前梁动力有限公司神木汇前梁煤泥煤矸石制陶粒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pdf